
为扎实推进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,坚持源头整治、联动整治,切实提升物业服务水平,努力让整治成效可感可及、民生实事惠民利民,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“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”的线索。
一、征集时间
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。
二、征集范围
(一)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价不符问题
重点整治: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;未履行信息公开和报告义务;未履行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法违规行为的巡查、劝阻、报告义务。
(二)侵占业主公共收益问题
重点整治:小区公共收益底数不清,管理不规范;擅自利用小区公共部位经营;未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;违规侵占小区公共收益。
(三)维修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
重点整治:维修资金建账不规范,未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;未按规定公布维修资金交存、使用、增值收益、结存情况;侵占、挪用维修资金。
(四)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不到位问题
重点整治:未落实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,对共用设施设备管理不善,巡查不规范,维护保养不到位,维修不及时。
(五)住宅老旧电梯更新不及时问题
重点整治:群众反映电梯故障频发、运行状况差、存在安全隐患的住宅老旧电梯,未及时纳入更新。
(六)其他问题
重点整治: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物业服务问题,如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,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;以停止供水、供电、供气、供热,限购水电气热费用,限制开启门禁、乘用电梯、停放车辆等方式催交物业费。
三、不予受理的情形
(一)与征集范围不相符的;
(二)没有明确的反映对象;
(三)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、仲裁、行政裁决、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。
四、反映渠道
(一)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举报电话及邮箱
化德县住保中心电话:0474-7906668
邮箱:3694922205@qq.com
(二)违纪违法线索接收举报地址及电话
化德县住房综合保障中心物业股:0474-7906668
(三)受理时间
法定工作日,受理时间以当地实际工作时间为准。
五、注意事项
本次线索征集采取属地原则,欢迎广大市民朋友向本地住建(住保)部门提供线索。反映的问题线索应当实事求是、真实准确、内容具体,不得虚构、夸大、捏造事实,不得借机诬告、陷害他人。对诬告、陷害者,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。举报人应如实提供线索信息,包括涉及的物业小区名称、具体问题描述、相关证据(包括照片、视频、合同、收据等),以及本人联系方式,以便核实调查。我们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,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。对征集到的物业服务突出问题进行认真梳理,反馈属地物业公司或行业主管部门限时整改,并接受群众监督。对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作为、慢作为、乱作为,推诿扯皮、压案不办,以及涉嫌违纪违法的,一经查实,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。
化德县住房综合保障中心
2026年4月1日

